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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三级理财规划师《理论知识》知识点:可保利益原则

2015/12/31 14:08:38来源:理财规划师培训学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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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保利益原则


(一)可保利益及构成的要件


1、定义与性质


(1)定义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有经济利益上的利害的关系。


(2)性质


①可保利益是保险的合同的客体。


②可保利益是保险的合同生效的依据。


③可保利益并非保险的合同的利益。


2、可保利益的构成的要件


(1)可保利益应是合法的利益。


(2)可保利益应是经济上的利益。


(3)可保利益应是客观的确定的利益。


(二)可保利益的原则的含义及作用


1、含义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失去的可保利益,保险的合同无效。


2、作用


(1)可保利益原则的使用可以有效防止和遏止投机行为的发生。


(2)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。


(3)可保利益原则规定了保险保障的较高限额。


(三)可保利益的适用时限


1、财产保险


财产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是(始终具有保险利益)。


2、人身保险。合同订立时需要有,而保险事故发生时可以没有。


(四)可保利益原则的适用对象(新增)


1、人身保险


2、财产保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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